业主委员会招标前,是否要备案

编辑:吴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发布于2023-11-20 18:41

法律分析:不是必须的。
根据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规定,备案项目不需要核准招标方案,因此,也不需要到项目备案部门进行自行招标的备案。根据《招标投标法》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,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”的规定,依法必须招标的备案项目自行招标的,应当根据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 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、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其招标范围、招标方式、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、核准部门审批、核准。项目审批、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、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、招标方式、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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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情况下根据每个招标情况不一样,首先要熟读招标公告:上面会有相关提示,如果没有备案要求一般是不需要备案的;如果有备案要求,它上面会指定地点或具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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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正常情况下根据每个招标情况不一样,首先要熟读招标公告:上面会有相关提示,如果没有备案要求一般是不需要备案的;如果有备案要求,它上面会指定地点或具体。
2、甲级代理机构可以代理招标不受地域限制,一般情况下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即可,如果当地要求每个项目都要备,是有点过分,那是排斥、地方保护,行政行为依据不足,请对方拿出依法行政的依据,否则,投诉他!一告一个准!记住,请对方拿出法律依据。
3、各地具体做法不太一样,有的是公司一次性备案,有的地方则是一个项目一备案。
主要材料包括:出京许可证明(北京市建委办理,北京西站后面建设大厦一层)、公司营业执照、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、未开工证明(有些需要,招标人出具)、法人代表授权书、业绩证明材料(以往工程项目代理合同、招标通知书、招标文件、评标报告)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。
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,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。
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,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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